关于“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增强反洗钱意识” 的提醒
2012-11-07 16:46
  

关于“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增强反洗钱意识” 的提醒

 “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增强反洗钱意识”
一、远离网络洗钱陷阱
截至目前,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。网络时代带给我们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,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,在更广的地域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、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,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,不要轻易通过网银、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;对于虚拟网络要时刻警惕,不可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。
二、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
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,履行反洗钱义务,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。根据《反洗钱法》规定,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,非依法律规定,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,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。
三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
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,可能产生以下后果:
●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;
●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;
●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“替罪羊”;
●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;
●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。
四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
期货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,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。贪官、毒贩、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,因此不出租、出借期货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,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五、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
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。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,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(包括银行卡账户)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,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。然而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请您切记,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,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。
 
(作者: 出处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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